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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怀孕期间被解雇,请教赔偿问题

怀孕期间被解雇,请教赔偿问题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的一个部门工作;今年公司做战略调整,决定从5月9日起整体切掉了我所在的部门,也就是解雇我所在的部门的所有员工。通知是提前两个月也就是3月9号下发给我部门的所有员工。
我3月9号时已有3个月身孕。到5月9号的时候,我在该公司的服务时间是差一天到一年零6个月。跟公司签订的是没有期限的工作合同。
我的正常薪资是每年拿12+2月薪,其中后两月薪为年终奖金。遇节假日还有些福利。

公司最近给我的赔偿如下:
一次性付给我从2012年5月9日至2013年8月31日,共计15+1个月的税前月薪。外加1.5倍上海市平均个人每月收入的3倍金额。我自己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的异议如下:
1.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是按去年的平均月薪计算的(含奖金后的),为什么付我的赔偿时按正常月薪计算。
公司答复:
“奖金是给公司服务的员工设立的,2012年名义上你只服务到5月9日,可以按今年的比例支付你2012年的部分奖金;但2013年你是无奖金的”
2.如果我不离职的话,公司每月会为我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把这部分钱给我?
公司答复:
“没有这个先例”

总之:请教专家,劳动法只规定不许解雇孕妇。
但像我们公司这样,不得不解雇的话,赔偿应该怎么算的?
我到底可以拿到哪些赔偿呢?
恳请专家答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uchpa……(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5-2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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