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被迫写下欠条,但手中缺乏足够有效证据,法院不予立案,我应该怎么办?
被迫写下欠条,但手中缺乏足够有效证据,法院不予立案,我应该怎么办? 事实经过
2008年4月我经我战友刘金玉介绍认识贺国华,他说他和刘金玉出资,由我出技术,我们一起合作建大棚,种植大棚桃,我同意了。后来他和刘金玉之间出现了矛盾,所以就由他自己出资,我还是负责技术指导。他在宁城县小城子收费站附近承包了150亩地,我们建设了47个大棚,并且从唐山买了桃树苗,种植的过程一直都很顺利,我也一直把大棚当成自己的家,一砖一瓦地建大棚,一棵树一棵树地管理,克服了很多的困难,包括地域上的和身体上的。由于心脏一直不好,也只是在当地小诊所拿些药,从来没有时间去正规的医院治疗过。二年时间回家只有短短的5天。并且在这期间,我一直没有收取过工资报酬,却还为大棚的经营和建设垫付了9万元。而贺只是偶尔来大棚看看。在2010年9月,他见大棚要见效益了,不想让我得那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借口我技术不行就要撵我走。账目交接以后因为他没有现金只是把我垫付的9万元给我打了个欠条,说以后我的工资另算。大棚最后全由他一人霸占。
2011年4月我到赤峰市元宝山区美丽河镇给纪俊静当技术员。2012年3月份,也就是我离开小城子2年以后,贺国华由于自己经营不善大棚并没有多大效益,于是纠集了社会上一名为王中新的找到我,以帐目不清为由,贺国华逼迫我必须回小城子跟他重新对帐,我不同意,他就说:我要你一条腿,(这可以由一起种大棚的老许那里得到证明)不去叫你在这儿什么也干不成。我把你闺女扒了皮,我到你闺女单位去闹去,王中新和贺国华两人一唱一和。由于我非常担心我家人的安危,又加上我年老体衰,心脏经不起他们这种刺激和打压。于是被迫无耐由他们把我强拉硬拽上了车,(车是王中新开的)被他们强行压到了小城子大棚内。
到了小城子贺一直凭口胡说他投资了280万元,说被我贪污了或者花了,情绪一直非常的亢奋,但他又什么证明都拿不出来,最后只好拿了一个大棍子两人逼着,说:你必须要承认,只要不承认你就别想回去,我已经写好了遗书,交待好了后事,反正我不想活了,我也叫你活不成!在此期间,一直不让我离开,并且时不时拿起大棍子吓唬我。不让我睡觉,我身体状况在这种高强的压力下开始承受不住,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我只能暂时由他们授意写了一个保证书,保证书内容大意为:同意为贺管理大棚,在两年内让贺的大棚能出60万元的桃。写了这个保证书后贺才同意让我自行离开小城子。我在小城子大棚时一直有专门的人看管我不让我自行离开,在此期间给我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创伤。从此后我一直生活在恐惧中。
随后我听到我的兄弟肝癌晚期病逝,我于3月下旬回沧州老家奔丧。奔丧后于4月10日回到美丽河镇,他又纠集了一高胖的社会人员来找到我,威胁我说:快给我5万元,不然就叫你没有好日子过!我给你录了音,叫你在别人面前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叫你身败名裂!总之让你没一天好日子过!让你家破人亡!当时我自己在那里,没有一个亲朋友好友,不想就这样把自己的生命结束,只好暂时告诉他我想想办法。我一夜没睡,正在想怎样摆脱他们。王中新打电话给我说他可以帮我,我信以为真,以为可以和平地解决此事。到了小城子,见到王中新后与他一起去了贺的大棚,贺见到我后,二话没说,到了门外,拿了个胳膊粗的大棒子就向我打了过来,在他们二人一个作好人一个作恶人的威逼利诱之下,我说我衣服里有钱,贺一把拽过我,把我衣服里的15000元钱买苗的钱抢走了。贺说他不承认以前答应的保证书上的事,就硬说我“欠”了他60万,最后王中新说:给老纪减去20万吧!老贺不同意,时不时地就过来要打我,还用以前的那些话来要挟我,我想如果再不照他们的意思写下欠条,只怕命就要撂这里了。先脱了身再说,只好在他们的授意下写了三张欠条,一张25万,一张13.5万。表面上少了20万,还有一张是由贺转给王中新的五万元的欠条,并叫我把我把大棚抵压给王中新一个。实际上却是逼迫我由保证书写成了欠条。写完后我心脏病发作,直冒凉汗,贺丧心病狂,对我不管不顾,不但不给我饭吃,还不给我水喝,我随身带了速效救心丸,吃过后才慢慢好过来。贺说他欠王15万,1.5万元当时就由贺抢走后给了王,说那13.5万也是他欠王的。说要我和他们一起到承德找我女儿要钱。贺当时已经失去了做人最根本的底线,晚上一直看着我不让我走。说如果不找我女儿要这个钱就把我打死,反正他也不活了。第二日,也就是4月11日,由王中新开车,他们二人押送我到了河北承德,他们到了我女儿单位(承德监狱)门口想进去闹腾,所以王中新拿着我的电话拨通了我女儿的电话。我女儿那天并不在单位,家里有事在家里,于是王中新和贺逼着我要我找到我女儿拿到钱,不然的话现在就进单位闹腾,我怕对我女儿的工作有影响,他们一直在逼迫我,我心脏一直都处于非常虚弱的状态。于是只好把他带到我女儿家里,王在我女儿面前说:你父亲和贺对帐差了13.5万,现在贺已经写好了遗书,正等着和你爸爸同归于尽呢,你看这13.5万怎么给?我女儿并不了解以前发生的事情,就信以为真,由于她姑父说过:姓贺的给你爸爸打了9万元欠条,所以她说:互相都有欠条,那就给你们4.5万吧,11日下午2点王就要把钱拿到手,我女儿说:等明天中午吧!另外除了这事你之间还再有什么债权债务纠纷吗?王说没有。12日中午我们一起在承德工行热河支行门口把4.5万元现金给了贺。我女儿又问了一次:你们之间还有什么别的债权债务吗?他们说没有!于是由我女儿草拟了一份收条,王不同意,我女儿又重新写了份协议,大意是:纪给付贺45000元现金,双方此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双方再无其它争议。
可是他们当着我女儿是一套,背后又是一套。说让我再跟他们回小城子,不然就要报复我的家人,反正也已经知道了我女儿的住处。我又被他们强行拉着上了王中新开的车。我女儿多次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回承,王不同意。我女儿又给王打电话他还是没有同意。把我押到赤峰后,他们又用以前同样的方法叫我跟纪俊静要了1万。由邮局打到了我的卡上。又叫跟我朋友赵久兵拿了6000元租大棚的钱,我一直心脏不好,贺与王二人狼狈为奸,通过各种方法方式,给我施加压力,缺失了做人最基本的准则,利用了我胆小怕事的缺点。我与贺没有经济纠纷,我只管技术,他不但给付我工资,还强迫我给他打欠条,并且强迫我给并无什么关系的王打欠条。逼迫我一次次跟亲朋友好友借钱。我与王更谈不上有经济上的往来,他却理直气壮地要求我给他打欠条。帮助贺来回出车,与贺共同对我威胁或要挟,从他们再次找到我到现在共要走现金72000元,并且把贺欠我的9万元也给抹没了,王最后还硬要一个大棚。他们看我软弱可欺,但至此还没有满足他们的胃口,于12日晚又逼迫我给我二姐打电话要钱,贺通过电话向我二姐直接要钱,并且要求我二姐把钱打到卡上。我二姐没有同意,王便让贺跟我一起去天津静海我二姐家要钱,说:不管要多要少,必须与贺一起回来,如果不回来,我也知道你女儿的住处,便对你家人不利!贺怕到了静海他自己不好。便跟我坐车到了下一站,青县。在三河宾馆办理的住宿手续。叫我给我二姐打电话说在一个大桥上拿钱,他在一边看着我。我女儿与我家人开了车把我拉到车里我才得以彻底逃脱他们的控制。
后来我女儿想和贺当面谈谈,我怕王中新真的说到做到,在承德对我女儿不利,所以我就一直没有同意。我被我的家人护送回了沧州。在那里休养了一段时间。精神上才慢慢回复了平静。向家里人讲起了事情经过。在此期间,贺一直给我的女儿发要挟短信,王给我女儿打电话要我给贺钱。我女儿均未对此事做出回应,他们此种行为对我及我的家人的工作的生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我女儿为了了解情况到了美丽河找到了老许了解情况,又找到了赵久兵,最后到了小城子派出所第二次报案(之前于4月13日报案)。小城子派出所说此事属于刑事案件。要到宁城县公安局报案。我女儿于4月28日在宁城县公安局刑事大队三中队报案。
5月1日王和贺找到我工作的大棚处,说要强行要大棚。
我相信公安机关能够解救我和我的家人,给我以及我的家人一个平和、安宁的生活环境,打击社会的黑恶势力,还社会公平和正义。
我手中现在只有被迫写的几张欠条,还有在赤峰被带走时现场证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xd198……(北京)
提问时间:2012-05-22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