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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官司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打官司赔偿问题 您好,我弟弟在08年1月13号出的交通事故,他驾驶一辆无牌照无行驶本且自身没有驾照的摩托车与一辆马自达6轿车相撞,我弟弟直行过红绿灯,那马六是强行转弯,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我弟弟当时被认定的是占50%的责任。住院到08年5月份出院,2009年11月3日取的钢板,2010年2月4号去法院指定单位做的残疾鉴定,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前天开庭,对方保险公司对于赔偿的误工费提出异议,本身从我弟弟发生车祸至今无法工作,经咨询误工费应该算到定残前一天即10年2月3日,700多天,可对方保险公司说没有那么长时间,只赔偿7个月一万多元的误工费,对此我家人觉得有异议。并且,对方还把精神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包括在这一万多之内,我想问,精神抚慰金等是不是应该不包括在误工费中?还有就是,新交通法的问题,我弟弟出事住院时(08年1月13日)还没有实施新交通法,但后续治疗持续至今,那么现在解决是依照新交通法还是旧交通法。我弟弟住院一共花费了4万,对方只出了14500元。我想请问您如果要求对方合理赔偿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万分感谢您的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萧瑟流光(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0-03-1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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