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因为男方法定年龄不够,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我们2008年7月交往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因为男方法定年龄不够,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我们2008年7月交往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因为男方法定年龄不够,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我们2008年7月交往,2009年生下一个儿子,2011年7月分手,2008年12月我和男方在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山水丽都29栋5-2的房产,房产证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产权证上写的是女方和男方各占50%产权,还房贷是男方的银行卡在还,首付是2008年男方的父亲回来给了我们钱,然后我们自己去选的房和去交的首付,2011年7月我和男方分手后,我便没有再管房子,贷款是他在还,房子也是他在享受,然后我和他2009年生下一个儿子,分手后一直是跟着我,由我在扶养,男方一分钱抚养费也没有给过,也没有来看望过!反正已经五年了,男方就这样拖着,不给分房也不肯出钱让我转让给他我的户,也不出抚养费给儿子。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争取多少房产?我能把儿子的官司一起打吗?求求好心人帮帮我!!!感谢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12-24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