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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吗

我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吗 2008年我因为不懂事情就答应了我姑姑家的哥,答应他利用我的身份申请二胎,之后他们两个就离了婚,之后就要我一起去领了结婚证,那年把我的身份证留在了他们手里,办的结婚证也一样在他们那,之后我就返回了广东,因为中间我自己会用到身份证,所以跟他要过,但是他说有关部门怀疑所以扣押了身份证,在之后我就打算说重新补办一个,之后他便带着不是去我们当地办理,而是去了另一个城市,他的任何安排都不曾告诉我,等做完重新补办的程序后,我就盼望着等待三个月的来临那身份证,好不容易等到三个月后,他又说扣掉了,我很郁闷,但是当时没办法  ,只好等,他说结婚满三年那些身份证就会自动归还的,但是这三年影响了我很大的损失,实在 没办法,因为我们怀疑身份证就在他手上,在网上我了解到无论什么情况有关部门是没有权利扣押身份证的,之后问他,他说当地的政策和别的地方不同,我只好要我老妈去当地重新补办一个户口本来当作身份证用,但是没有想到我的户口却不见了,重新打出来的户口本上根本没有我,之后问我那个哥,他又说是为了不让有关部门找我家人的麻烦,所以就把户口迁走了,到现在身份证他给了我们一个,但是之后补办的那个,他说不给我,除非离婚才给我,想想很气,也感觉自己很委屈,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要求赔偿,结婚证是真实的,只是没有现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永辉12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5-2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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