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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女友分手了,未分手前之前借给她价值10000元的的电脑使用
我现在和女友分手了,未分手前之前借给她价值10000元的的电脑使用 我现在和女友分手了,未分手前之前借给她价值10000元的的电脑使用,以及一张信用卡,并刷卡消费5500左右。如今找她要不给,并声称东西是不会还的。现在她已经在各大社交软件删除了我,发短信也不回,电话也打不通。这种情况我可以报警吗?现在我应该如何维权?她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UN(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12-24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