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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收费

小区物业管理收费 你好,先说说一下具体情况,我居住在江门市嘉和苑,3月及之前的时候还是由一个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吧,小区少部分人提出了质疑并成立11个人的物主委员会,逼走了物业管理公司,并自主收费自行管理。现在交费的时候还明确告诉我们业主,管理费及停车费并没有相关发票提供的,只能提供由物主委员会开出的收据一张,现在我们交费的时候得到的也是一张不太规范的收据。
    前两个月还是自愿按需月份缴纳,用一个月可以先提前交一个月。但今天却贴出公告说进行车位抽签,使用期限由6月份到12月份,要求抽到车位的车主交纳7个月的停车费,我想咨询一下的是,像物主委员会这样的组织,不开具发票是否已经违法相关法律呢?作为业主的我们能否要求他开具呢?而物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利要求我们一次性缴纳几个月的停车费呢?假如我抽到车位,是否就需要按照他的游戏规则来实行,而不能分月交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loud_……(广东)
提问时间:2012-05-21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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