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情况,我是业主,我家被盗损失两万多,在这之前务业门卫上一直都没人看守
你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来电详谈我可以给你一些指导,有什么疑问也可以打电话问我,我们可以免费为你提供一些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物业是有责任的,按照过错承担责任,主要是取证问题,可来电详询。
看你们的物业合同,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安保义务,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