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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劳动伤害赔偿

劳动伤害赔偿 因村上修水沟,需要用U形水泥板镶严水沟内壁。县水务局把这个工程包给了一个老板。该老板又把其中的一段包给了一个小老板。小老板请我父亲(62岁)搬运(没写合同)。我父母就用独轮车一块一块地运到水沟旁。水沟旁的路非常难走,搬运过程中我母亲脚下一滑,绊倒在沟里,被沟旁的水泥棱子顶裂了脾脏,已经去医院开刀,切除了脾脏。
我母亲现年65岁,她去搬运是为了减轻我父亲的工作量。她绊倒时只有我父亲和小老板带来的工人中的两个人看见这事,不知他们会不会给我们作证。现在我已经与小老板协商了几次,对方一再推脱责任,说他并没有请我母亲干活,并且说我母亲是在那里看,没有干活。请问我们可不可以以找谁赔偿?有哪些程序?赔偿费用该算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两手空空(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03-18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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