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请问附带条件的欠款能追讨吗
请问附带条件的欠款能追讨吗 您好,我于1997年12月跟合伙人签了协议,从公司退股,退股金6万元对方答应从我们当时合作的一项工程里一次性支付,但因各种原因,那项工程的款项只是断断续续给了我的合伙人,至今仍有余款未付清。当时我的合伙人以未收工程款的理由拒绝给我退股金,现在他的公司已卖掉,请问我还有没有权力让他还这些钱?
备注:目前有的证据资料:退股协议,工程款支付明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rate……(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2-05-21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