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拖廷开庭时间怎么办

拖廷开庭时间怎么办 2009年11月12日诉讼离婚,2010年1月8日开庭,庭中调解无效,法官请双方把各自婚前婚后财产证据交主审法官,如希望调解7日内告知法院,否则择日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原告与被告7日内均没通知法官调解.原告方已把财产证据及其他证据于2010年1月18口交主审法官,而被告至2010年1月28日才把一些证据交主审法官,现离笫一次开庭已有2月至久,问法官何时开庭,法官说:1.被告称原告提供工资奖金收入不符;2.被告至今未把答辩状交法官,即同意离还是不同意离,对财产处理什么看法;3.被告律师称在出差.法官称已告知被告,你们认为对方财产提供不准确,那你们提供证据,另尽快把答辨状交法院.我现有疑虑:1.举证应有时效性,而法官没对双方约定时效,那么被告是否可无限拖廷?2.据说不交答辩状也可开庭,庭审中的答辨就可作答辨,这样做是否故意廷迟开庭时间?3.对方律师说出差,法院是否可以无限期拖廷?4.简易程序为3个月,现己远远超出3个月,按理转为普通程序应告知双方,但法院没有告知,法院此做法是否妥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re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3-18 17: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