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后发生性行为,借款是否还有效,派出所会如何处理?
首先你的行为不构成强奸,也不构成犯罪。
其次你们之间2500的性质是真实的借款关系,双方合意借款性质。
再次,你们的性行为抵利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嫖娼,也可认定为感谢你自愿的。
最后,
1、你们双方都有一定风险,她如果告你,如认定你为嫖娼,会被罚款或拘留,从经验上判断,初次违法,而且此案情下,只是罚款的可能性较大。同时,女方也会认定为卖淫,同样也会受到处罚。她在派出所有朋友,这个不是不知道的,对她也没有好处。
2、就算她豁出去了,鱼死网破都接受处罚,并不能免除返还借款的事实。2500就算在认定嫖娼关系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嫖资,这是真实借款关系。利息是否作为嫖资还很有争议。
所以,综上所述,你大可不必考虑嫖娼这个处罚问题,对方胡编吓你的。只有一个问题你需要考虑,2500元是否还索要???
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望采纳。
你好,不构成强奸罪。
1、如果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
2、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因为借条内容违反公序良俗;
3、你的行为可能会被进行治安处罚。
有偿性服务,已经涉嫌嫖娼。
1.卖淫嫖娼(Prostitution)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
2.一般自然人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通常的处罚为10-15日行政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视情节轻重会适当调整。
3.按你所述,你涉嫌构成嫖娼行为,公安机关立案,将会受到治安处罚,即罚款、拘留。
4.所立借条无效,因为违反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5.法律依据
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②《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建议与对方沟通处理,这类案件一般民不告,官不理。
你好,涉嫌卖淫嫖娼。建议协商处理。
借条无效,违反公序良俗。
算嫖娼的。借条无效。
根据规定,嫖娼可以被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不构成强奸罪,借贷关系不成立
你这是属于“卖淫嫖娼”性质的行为。
如你所述属实,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2500元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你们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借款合意,你出借2500元给对方,对方也接受了你的借款,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2.以女方提供性服务抵做利息的问题。以提供性服务抵做利息,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系法律禁止性行为。因此,以提供性服务抵做利息是无效的。3.你们发行性行为是否违法或者是否涉嫌犯罪。你们发生性行为是一种自愿行为,虽然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允但并不违反行政法律(不是嫖娼行为),更不涉嫌犯罪。派出所应当是在调查了解情况后,对你们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希望我的回答能帮你解惑。
不构成强奸罪。
你这种行为是涉嫌嫖娼的。
1、欠条无效;2、属于嫖娼行为;3、卖淫嫖娼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罚款拘留,罚款不超过5000元。拘留不超过15天;4、建议你不在理睬她,也不要主张还款了,如果她继续骚扰你,敲诈你,也不予理睬,她报警也会处理她的,如果敲诈过分了(影响你的家庭和工作),你只能报警,接受处罚;5、吸取教训,好好的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