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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工作近44年,包括失业时段。在失业段从未领过失业金。现在要退休了
本人已工作近44年,包括失业时段。在失业段从未领过失业金。现在要退休了 本人已工作近44年,包括失业时段。在失业段从未领过失业金。现在要退休了,医保部门认为:虽然我,缴纳医保金累计30多年。包括200年之前视同缴费时间和以后实际缴费时间,但我中间有断缴医保金情况。所以必须把断交的医保金补齐。否则无法办理。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东南西北中(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6-12-22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