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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三万元钱给朋友,她打的欠条上写的我的别名,但我的户口本上没标明
我借三万元钱给朋友,她打的欠条上写的我的别名,但我的户口本上没标明 我借三万元钱给朋友,她打的欠条上写的我的别名,但我的户口本上没标明,欠条上没写还款日期,口头约定月息了三分,她在回我的信息里也提到月息三分,现在她不还钱,我想上诉,请问这个官司我会胜诉吗?我需要证明借条上的写的我的别名就是身份证上的我吗?怎么证明?三分的息会判给我吗?她现在没财产,马上会有退休金,会不会上黑名单,麻烦律师傅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2-21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