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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本月十七号下午17点30分左右,骑一两电动车出门,骑了大概有15分钟左右到了目的地
你好,我在本月十七号下午17点30分左右,骑一两电动车出门,骑了大概有15分钟左右到了目的地 你好,我在本月十七号下午17点30分左右,骑一两电动车出门,骑了大概有15分钟左右到了目的地,就把电动车放在路黄线左行道中间,我人不在电动车上,离电动车大概有20米左右,然后有一个人骑一辆摩托车驶来,也没有躲闪或刹车,直接撞到我电动车前头,摩托车连车带人摔了出去,当时我过去把他扶了起来,才知道他喝酒了,当时我也没拍下现场照片,但是有证人在场,我要走他不让走,最后双方争执起来,我把他甩开骑着电动车走了,双方都没有报警,我没有管,后来他打电话叫人把他送到医院,现在他把给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我让我去派出所,我有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宁哥(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6-12-21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