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110出警,带不带走纠纷当事人到派出所的判断标准

110出警,带不带走纠纷当事人到派出所的判断标准 我弟媳在菜市场上和隔壁的一家发生了口角,发展到双方抓扯行为,对方是一比她还小的男性,发生抓扯时手里还拿着刀威胁我弟媳和岳父,双方身上都有轻微伤口流血,但双方都无生命危险和流血不止现象,110来后只带走我弟媳和岳父到派出所去录笔录,而对方却没带走。请问专家: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同时带走?如果不带走其中一方,有没有一个大概的判断标准? (因没带人走人,结果他们又第二次来掀翻我弟媳的菜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文文5595(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2-05-21 00: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