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110出警,带不带走纠纷当事人到派出所的判断标准
110出警,带不带走纠纷当事人到派出所的判断标准 我弟媳在菜市场上和隔壁的一家发生了口角,发展到双方抓扯行为,对方是一比她还小的男性,发生抓扯时手里还拿着刀威胁我弟媳和岳父,双方身上都有轻微伤口流血,但双方都无生命危险和流血不止现象,110来后只带走我弟媳和岳父到派出所去录笔录,而对方却没带走。请问专家: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同时带走?如果不带走其中一方,有没有一个大概的判断标准? (因没带人走人,结果他们又第二次来掀翻我弟媳的菜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文文5595(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2-05-21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