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我是淮南市的。我今年考入了教师编制,在2008年9月到

您好,我是淮南市的。我今年考入了教师编制,在2008年9月到 您好,我是淮南市的。我今年考入了教师编制,在2008年9月到2016年8月底一直在市属学校任代课老师,期间只发工资,没给我买养老保险。现在入编后,教育局和人社局认定工龄需要提供之前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现在我只有合同,没有社保。后经过与之前学校沟通可以给我补交社保,但社保局说不能补交。我该怎么办?如果不能补交社保的话,我八年的工龄就不能算。社保局说我可以通过法律判决才能给补,但之前学校都同意给我补了,为什么非要走法律程序呢?请您看到留言给我回复一下好吗?急需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6-12-21 09:3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