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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我承包一个小区物业管理,代收住户电费,给电业局收费电工每月交12000元,共交给电工30000元,电

我承包一个小区物业管理,代收住户电费,给电业局收费电工每月交12000元,共交给电工30000元,电 我承包一个小区物业管理,代收住户电费,给电业局收费电工每月交12000元,共交给电工30000元,电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断电线等技术贪污了25万,只给电业局交了5万,而我每个月除交给电工的以外,自己也得到了一定的好处,共计4万元,请问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按贪污共同犯罪定性的话,我应该承担多少金额的?是4万还是25+4=29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饕餮000(山西-朔州)
提问时间:2016-12-2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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