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典当纠纷
典当纠纷 首次典当合同中,双方签署了典当合同(期限半年)和房产抵押合同(期限一年),但典当方未将开具的当票(并由当户签名)交给当户;该典当期限到期之后双方虽然口头协商续当半年,当户每月也支付月综合费,但当户未向典当行提出书面续当申请,双方也未签任何续当合同和续当当票,该次续当期限到期后,双方再次协议续当半年,虽然当户如约每月按时支付典当行月综合费,但当户未提出书面申请,典当行也未开具续当当票并续当合同中典当行法人未签字盖章,请问该笔典当合同现行最新相关法律怎么认定,三次的典当过程是否都有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hb197……(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05-20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