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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私自从我家(平房)墙外地下挖洞,试图连接我家门前的污水管道

开发商私自从我家(平房)墙外地下挖洞,试图连接我家门前的污水管道 开发商私自从我家(平房)墙外地下挖洞,试图连接我家门前的污水管道,全长16米左右,挖了差不多8米时我无意间发现了。他们没有任何手续,政府后来出面调节(调节时开发商才把申请递交给自来水公司请求审批通过)调节时开发商给5000元现金补偿,但是因为我准备自己出资开发我的房子,如果答应他们,就等于我开发自己房子要绕过管道或者改管道,出资太大。我家邻居的房子已经和他们谈妥了收购意向,他们可以从我家邻居的地下走,为了节省钱,从我家地下走。因为没谈拢,政府人员对我说这管子一定得走!是不是管排水管道的有关部门说往哪走就往哪走?为什么不走自己的地盘?(隔壁邻居)。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开发商未经允许私自挖洞走污水道属于什么性质?有没有可能不从我家地下走?我该如何维权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jss19……(新疆-巴音郭楞)
提问时间:2012-05-19 23: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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