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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征荒置已久的操场分钱但是没有继父的
村里征荒置已久的操场分钱但是没有继父的 这几天家所在的乡镇因征地分钱,规定分得的钱由政府两年给清,第一年每人分一万五六,第二年分两万四五,但是同时又有规定说凡是家里有男子结婚后(有结婚证),即使该男子的爱人户籍不在该乡镇,这批分地款也要分给该男子及其爱人。而我因年幼时候父亲病故,母亲一个人没法将我和弟弟带大,所以母亲在2000年左右和现在的继父结婚(有结婚证),并且十几年来一直居住在原居住地——该镇,而继父户籍不属于该镇。此次征地分钱时政府的人说这种情况不给继父分,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分法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叶纷飞(内蒙古-乌海)
提问时间:2012-05-19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