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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 我的双手在2010年10月2号在**塑料厂机器挤压伤,当晚在人民医院救治。2011年2月23日,到**医院进行截肢手术(左手母指从甲床截去,右手拇指从甲床截去。)右拇指关节以畸形。丧失一部分功能。从受伤到现在,厂里每天给10元生活费,我觉得赔偿太不合理。我现在想向厂方所要赔偿,该怎么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Cp4006()
提问时间:2012-05-19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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