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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婚姻 我是2008年低在都昌那做上门女婿的,我们欠了一个自定的合同。由村干部主持,这合同有用吗?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拧结婚证,她家说领了就不能再生了,我们有两个小孩,都是破腹产的,大的是女孩3岁了,小的是男孩才出生。现在她家看我苦的钱少了,不想要我在她家了,请问,我能要回我的小孩抚养权吗?我想要回男孩,能要回吗?有多大把握?还有她父母一直过问小孩的大小事,我一点做父亲的权利都没有,能要回孩子的姓名权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k4623……(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2-05-19 18: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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