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赔偿
交通赔偿 马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11年的5月19号晚上。我开摩托车载着我的朋友,发生了车祸。然后我们都进医院了。但是事后我的朋友起诉我和车主,要我们赔钱给他,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来算。他本应属于农村户口的,而且我也和他认识几年,知道他2010年年尾在湛江他老婆的哥哥那工作,2011年他们结了婚以后才回深圳,但是一直都没工作。后来他为了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开了一份假的工作证明。并且法院判了我要赔他5万多,他开的假证明是10年1月份到11年发生车祸前都在深圳工作。但是我肯定他是没有的,因为他结婚后一直都没找工作,他结婚是10年7月份结婚的。我现在想到唯一能证明他开假的收入证明是上次在派出所他录口供的笔录。因为有一次他老婆给抢了项链是我帮他把小偷给逮住的,所以他那时候有在派出所录口供,我想到口供一般都要记录详细的工作地址或者是有没工作都要登记的,结婚与否都得登记的,所以那份口供肯定记录了他没工作的,而且还盖了手指模的,但是我拿不到那份口供,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对方给查出伪造工作证明要承担什么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c393……(广东)
提问时间:2012-05-19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