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 当日下午,我驾车(尼桑新天籁)正常行驶在2车道村干道上(路宽大约5米左右路旁由杉树作为护栏),对面一辆丰田威驰在与我车交汇时由于相会处威驰车道上停放一辆小型三轮车,威驰车为避让三轮车开至我方车道导致反光镜与我车反光镜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由于威驰车主态度较差,我拨打110到达现场,做了简单的拍照问询,当时车主也承认避让三轮车与我车相擦,之后车辆被开到交警中队次日处理,由于期间对方车主极不配合,以至于5天后对方才到交警队处理,处理民警简单恢复现场情况,告知对方3车相会越线方造成此次事故要负全责,威驰车主狡辩没有越线,过了三轮车处才相擦的,并要求交警开出无法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交警调解由于对方没有商业保险,让本人承担事故全责走我方保险公司,并根据威驰车主问询的维修价格3、4百作为参考,让其拿出300元作为补偿,由于本人当时急于把此事解决了,答应了交警的提议。当时本人提出必须跟本人去当地4S店定损并维修,期间对方车主竟私自找汽修厂定损维修费用涨至1200元,使我对其行为产生厌恶心理,拒绝为其产生的多余费用进行理赔。现对方起诉至当地法院,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如何处理,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胜诉,如果败诉诉讼费用哪方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fen……(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2-05-18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