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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十年前,我家向邻村小组村民转让了一块河沟里的荒地,并签了转让协议,经过开垦种上了经济林木。由于水利工程开发,国家征用要经济补偿。转让人没有异议,但是邻村几个游手好闲的村民出来阻拦,政府以争议土地搁置下来,叫协商,无法取得补偿。注;一直以来,那片荒地都没有分到户,村民之间交叉开垦,小组之间也没有明确的分界线,前些年河沟里涨水就会冲掉,根本没人要。那片荒地都是相邻村小组村民自己开垦自己耕种征收后自己享有补偿。请问我应该怎样处理?多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P1682……(云南)
提问时间:2012-05-18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