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原公司注销掉了,更换法人和公司名称成立了新公司并办理了三证,地址不变

原公司注销掉了,更换法人和公司名称成立了新公司并办理了三证,地址不变 原公司注销掉了,更换法人和公司名称成立了新公司并办理了三证,地址不变,两个公司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新公司要求所有原公司在册的员工跟新公司签订新合同,附带一份说明福利待遇不变,工龄连续累加计算的协议。新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员工如果不愿意签订此合同,要求赔偿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晴天(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12-18 11:3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