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原公司注销掉了,更换法人和公司名称成立了新公司并办理了三证,地址不变
原公司注销掉了,更换法人和公司名称成立了新公司并办理了三证,地址不变 原公司注销掉了,更换法人和公司名称成立了新公司并办理了三证,地址不变,两个公司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新公司要求所有原公司在册的员工跟新公司签订新合同,附带一份说明福利待遇不变,工龄连续累加计算的协议。新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员工如果不愿意签订此合同,要求赔偿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晴天(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6-12-18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