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赡养
房产、赡养 我外婆今年83岁,有八个子女,2子6女,外婆由大儿子抚养,实际由小女儿抚养12年之久,期间大儿子并未尽抚养义务,因房屋拆迁,外婆赔偿有一个一套一的房子(现还未拿到房子),因外婆房屋平方只有19.5,未达到国家指定赔偿的平方数,故而大儿子,小儿子,小女儿三家经村上调节协商,由三家共同补剩下平方数的钱,以后所获得的财产,三家平分,过了两个月,两家反悔(大、小儿子),他们又经村上调节协商,两家自愿放弃外婆的财产,由小女儿抚养外婆,以后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小女儿补偿修房划过去的房屋平方(19.5),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可是在我们正准备去公证的时候,大儿子反悔,说要补偿他为外婆所过生日(只过了4年,在此之前由小女儿和其他女儿共同所办)花费的钱。但是我们不愿意,就说那我们不占外婆的财产,但是要算12年的抚养费,但是他们又不肯。于是让外婆选择跟谁,外婆说要跟他的小女儿。
这个我们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依然莫淼(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5-18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