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一家私营企业干了三年,老板没有与我签订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
以不交社保为辞职理由,可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