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人在国外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联系前夫
人在国外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联系前夫 本人跟前夫在2007年4月离婚,一年后带着孩子移居国外,如今打算给孩子申请外国籍,但是所在国的移民局要求孩子的亲生父亲签署一份同意小孩入籍的声明。问题是,在离婚手续办好后就跟前夫失去了联络,他也从未过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只知道前夫也换到了别的城市工作。
现在通过网络查到前夫在苏州某外企工作,当地的朋友亲自去前夫的工作单位打听,单位的门卫拒绝透露前夫的手机号码,也无法见到前夫本人。请教各位律师,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查到前夫的联系方式?可否以授权给当地的朋友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前夫拖欠抚养费为由,从而通过他的工作单位联系到他本人?谢谢
请苏州市的律师与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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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 tatayizhu@163.com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rsjin……(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5-18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