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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想申诉一审二审不服,事实,2016年5月13日,我从地里劳动回来

我想申诉一审二审不服,事实,2016年5月13日,我从地里劳动回来 我想申诉一审二审不服,事实,2016年5月13日,我从地里劳动回来,在未知觉的情况下,被杨正香所骑的二轮摩托车(载其子张宇)将我撞倒在地上,致使我身体受伤而杨正香,张宇也因此跌倒在地上受伤。他们反而来欧打我,事态平息后,杨正香叫来她丈夫张永富,父母亲陶武云,钱玉珍等人来敲砸我家大门外叫骂用砖块扔进我家房顶上,还把我家太阳能保温桶砸窝泄水,双方住院后,杨正香家收买根本不在现场的周红芬,派出所来调查作了伪证,过了不久,杨正香,陶武云,钱玉珍起诉我赔偿他们的医疗费,法官朱明辉拒绝了我的反诉状,医疗单,叫我另案起诉,我收到判决后,法院认定事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
提问时间:2016-12-1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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