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被迫写下无借款行为的欠条,可以告对方敲诈吗

被迫写下无借款行为的欠条,可以告对方敲诈吗 您好,两个人交往期间闹别扭,男方向女方讨要交往期间的费用(包括微信红包等),强迫女方写下欠条(XX欠XX10000元),分手后用欠条向女方要钱,到女方工作单位滋事,这样可以报警吗?可以告他敲诈吗?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ei12……(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12-16 18:51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郭炳军律师

内蒙古赤峰

赵红霞律师

内蒙古赤峰

内蒙古万师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赤峰

张万军律师

内蒙古 包头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赤峰律师
赵红霞律师 
内蒙古赤峰
已帮助 742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刘磊律师 
内蒙古赤峰
已帮助 103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郭炳军律师 
内蒙古赤峰
已帮助 1779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赤峰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