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984年我家从村集体承包一块山地,06年婆婆协议转让给本村村民,每年收取600元,一年后,汇源果汁占地后,村集体直接与第三方签订补偿协议,汇源公司每五年支付一次.我方与第三方商议补偿款双方各占一半,对方同意且08-11年已分割完毕,12年--15年补偿款已经到位,但每三方反悔,不得已我提起上诉,法官认为此地的经营权应该是我,集体应直接与我方签订协议,因为虽然字面意思是转让,但实质签的是转包协议且第三方向我交纳承包费而不是向集体交纳,集体没有与第三方的合同.村集体说同村村民之间的协议可不经过我方同意,建议我方应起诉村集体.请您指导!
我是否丧失此地的经营权
我村一王姓农民诉称:在1985年土地小调整时,自己家的2亩地被村上收回去了,当时他家并无人口迁出或死亡。当时因不知情未根究,现在该咋办?该找那个部门?急,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我家有11亩地于99年未经村社、镇同意自己转让给别人耕种(有协议),后来村会计为了当时交公粮方便,给他过了户。二轮承包合同写的是他的名字,但我家不知道,我也没有向村社、镇提出书面申请我不种地了,他也未向村社、镇提出要种地。第二轮土地承包会计也没有问过我家是否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会计现在也能证明当时
我爸妈原来在农村有土地承包田,3年前在扬州市区购房,因而我妈户口也随即迁入扬州市区,但我爸的户口仍在农村,咨询一下您:村委会有权收回我妈妈的承包田吗?我妈现年50岁,在城市无正当收入! 谢谢!
1998年村里将两亩地承包给A,并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0年A弃耕将土地还给村里,但经营权证没有交给村里。后经村里重新分配将土地平均分配给我和另一户承包户B,但未发给承包权证,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义务都由我和B履行(即缴纳相应的土地承包费用“两上缴”。现该土地要被征用,A为了要取得土地征用收益,要将土地收回
1 1981年我家5口人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水田,旱地,山场)2 1988年我家“农转非”户口落在本县的小镇,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农户。3 1991年,生产队长(现已死)未经我们同意强行从被流转人手中将全部承包土地转给一搬迁户。4 今年我向镇政府递报告要求返还我家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镇政府以1991年县里小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我的父亲在外省一国有企业工作,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的在原籍河南农村生活。为了解决子女工作,1986年9月,我们三个子女和母亲户口由农村转到了父亲单位所在地一个乡镇,也就是农转非,我们4口人的承包土地也被村委会收回,请问: 1、我们的承包地当时政策村委会是否不能收回,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2、我们农村的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