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卖了套房的房款已签协议书约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但妻子现在想拿这笔钱再去买套房子。有些什么办法可以让再买的房子成为我的个人财产?我想过把这笔钱交给父母让父母出面赠与,但我父母没有这么大的经济能力,到时还是会揭穿的啊。请问各位律师们,父母赠与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还有其他什么办法吗?具体步骤怎么做?谢谢
我和前夫现正准备复婚,我们离婚时,原来的所有财产都归我了。他出去花了一段时间 ,现又悔改了,想复婚。我想问一下,就我的财产主要是房子,婚后是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需不需做一个婚前协议.
我们还没结婚,刚买房子房产证还没下来,和同写的是一个人名字,怎么样才能成为共同财产
我们现在还没结婚,买房子的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贷款是我们还,房产证还没下来,购房合同是写的男方的名字,像这样等我们结婚房子是不是不属于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
房子是期房,婚前我自己全额付款(POS机刷卡,有部分刷卡单),当时给了收据,签了购房合同(我自己的名字)。后来等到办房产证时为婚后,要求收回收据换契税发票,所以发票和房产证日期均为婚后,也是我自己的名字。请问是婚前我的个人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