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在2002年在上海购房一套,因为大家都没有什么经验,产证写了父母、弟弟、和我四个人名字;2012年父亲去世了,当时爷爷奶奶妈妈和弟弟都公证放弃继承权;2015年爷爷去世了。我的问题是: 1.我们全家商量要使这房子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要怎么做?费用如何?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少点费用?(由于上海房价涨的很厉害,现
有一套拆迁房,房产证上有父亲、母亲和我的名字,现在母亲再婚,如果母亲去世在继父前面的话,继父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吗? 律师们好,想追加问一下,这套房子母亲在房产证上有名字,也一直没去掉,当初父母离婚时这套房子是说了归我和父亲的,那现在要处理这个问题的话,是让母亲写生前立遗嘱好还是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去掉好
母亲去世十年后父亲用二人工龄购房,房产证名字是父亲。现父亲立公证遗嘱,房子留给二儿子。其他子女是否可就母亲工龄部分主张继承权,如没有有何相关法律依据?谢谢律师!
律师您好: 我是家中独女,父亲在三年前中风偏瘫,丧失行为能力,可简单说话,吃饭,其余都不能自理,全由母亲照顾。现在新闻上看到关于独生子女继承遗产的问题,父母有两套房产,所以现在想了解下怎样操作可以避免后期的麻烦。
李律师您好,咨询一下房产继承问题。房子在我父亲的名下,我父亲已经去世,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弟弟名下
李律师您好,咨询一下房产继承问题。房子在我父亲的名下,我父亲已经去世,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弟弟名下。是不是需要公证,公证时是不是我的叔叔大爷和奶奶也要去公证?
我丈夫出生1970年,2015年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我是他的第一任合法妻子,我们有一个亲生儿子。 2008年我们的房子拆迁,2013年原地回迁。现在房产证上的户名是我的名字!丈夫的父亲和母亲都健在,我可以不经过他们同意,自己卖房子吗? 他的父母从他去世到现在没有要求房产继承
我父母有一套私房,家里有六个姊妹,父亲去世后,其余五个姊妹都将这份遗产过户给母亲,只有老大因病没有参加公证。母亲去世前,就把他的财产分给了三个姊妹。然后又把自己所剩的部分全部分给了其中一个。并且都办理了房产证。现在还有许多搭建的面积不知道是属于最后母亲全部分给了的那个姊妹,还是属于几个姊妹来平分?还
各位好。本人阿姨二十年前从内地移民香港,近日离世。其无子女无配偶,父亲十几年前离世,母亲尚在,另外还有兄姐三人。阿姨在佛山有一处房产,按法律母亲应该是唯一继承人。现在的麻烦是,她生前没有立遗嘱,又移民香港,移民后又改了名。如果走公证继承的话,首先要在内地办《亲属公证》,然后凭《亲属公证》去香港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