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前老公就在他父亲为法人的公司就职,这公司属于家庭财产,我的户口也和他父母在一起。请问律师,现在我和老公离婚,这公司的财产我能够分得吗
他没有公司的股权,我怎么可以分呢?如何要求分呢?
从2003年我们开始相处,2004年9月他的父亲因病过世,我就开始进入他们家披麻戴孝也算是他们家的公认的儿媳妇了。当时的房产都是他父亲的名字,由于2009年底拆迁于2010年年初得需要过户到他的名下签字【家早就分好了的】就过户到他的名下了。如果他过世的话我有权利继承他的房产吗?或者因为他的不轨行为他打我赶出家门我有
父母拆迁分了两套房子,担心,将来我继承房产后,老公要离婚的话,不就可以分得一半房产吗? 该怎么防范这
父母拆迁分了两套房子,担心,将来我继承房产后,老公要离婚的话,不就可以分得一半房产吗? 该怎么防范这个问题呢? 1.房子还有拿到,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呢? 2.根据新的婚姻法解释,如果房产证直接写我的名字,那就是父母赠与的,是属于个人财产,是吗? 可我觉得还是不安全,婚姻法变动太平凡了,有没有更稳妥的
前年把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卖了,重新买了一套大的,现在我们要离婚,这婚后重新买的这套房子,女方能分得一半吗,这重新买的房子,也是写的老公的名字?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问题1: 男方全额买房,房产证写2人名字,离婚后是一人分一半吗?问题2:男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写他一个人的名字,还贷2人一起,5年后离婚,这个钱是怎么算呢?婚前贷款买房算他的个人财产吗?如果算,那离婚后也应该算他个人负资产啊。
由于感情不和两人闹离婚,村里当时按人头分了一些土地一个人头28平方,村里规定可以用来盖房子,但不能买卖,现女方离婚想得到他的那一份土地,按当地低价要卖3000一平,因为土地是村里的,也就是国家的,不会允许买卖,如果两人离婚这个土地怎么判。
我家现在的房子是婚后购买,产证上我和丈夫的名字,婆家没有出资。婆家的房子是公公生前买下的售后公房,现在只有婆婆和小叔两人居住,小叔未成家。老公还有一个妹妹,早就离婚,现住的房子是以前按照结婚户从娘家分得的,故离婚时妹夫净身出户。 1.对于婆家的这套房子,我们还有没有继承权,有的话是多少份额? 2.我可不
我先生是农村户口,按拆迁协议是按人口分房,登记结婚我就能分得50方,我们有小孩就又能分100方,所以我和先生于2010.7.28日登记结婚。我下个月就要生产,房子可能要到明年年初才能分,但从结婚到怀孕我先生对我都毫无照顾,甚至多次否认肚子里的小孩是他的,我想要结束我们的婚姻关系。我想咨询等到分房后,哺乳期结束后,
我已离开上海并且户口也已迁出上海在外地生活多年。我家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我家亲兄弟三人,我排行老二,另外兄弟俩人一直都在上海工作生活住在我父母家中。现在父母亲房屋被拆除,房地产商已按户口给与我上海兄弟俩人拆迁补助,而我却被兄弟俩排除在外一分钱也没有,请问我有追讨继承分配我父母房产的权利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