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廊坊市香河县钱屯乡窝头村的村民,2010年村里批地盖房我家俩男孩符合标准批下一块地,随后取得了乡土地所和村大队的收据便开始盖房在2010年2月盖完了便申请土地证和房本,可是在2010年6月份申请房本中有开发商投资我们这片土地,结果乡里就不给办理土地证和房本了。事情就这样搁置下来到2011年4月
我家的土地被人给强行抢走,经过法院3年的反复审理,要求执行被告抢种了2年的地皮费,立案庭却误导我们从新起诉一下,谁知道我们起诉的是要回我们的地皮费,法院却对当事人的诉讼不管不问,相反却又把土地给了被告,这样的事情该谁来管?
一雇主通过中介聘用了一名驾驶员为其开货车运输钢材,但双方没有签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雇主每月付给驾驶员4500元的工资,驾驶员在工作近两个月期间没有拿到工资报酬后,就私自将车扣下并将正在使用的部分轮胎卖掉跑了,后来雇主在一工地旁发现了被遗弃的车辆,随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问驾驶员的行为性质如何。
我在我们小区(成都成华区东荆路,东林城市花园),这边区好象是属五分局管辖,小区离公路还有点距离,并有一个与公路不齐平的一个平台,上面画得有停车位,我就停在停车线内的。可当时,交警在车上贴了一个违法停车的罚单,并事后在家收到由交警寄过来的邮件,在网上查,该罚单是由二分局开出来的。交警在处理类似情况,应
律师你好,刚才我的律师打电话说法官通知他了,“被告下个礼拜一去法院送五万块钱医药费就了结了,法官的意思送五万块钱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说如果我们想要伤残赔偿金就撤诉另打民事官司。”法官说高级法院一直探讨取消伤残赔偿金,只是没实行。他们先行执行也不为过。如果我不接受的话,被告能判实刑吗?法官这样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