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下述问题需咨询:
父亲单位房改将公房出售给住户,因当时父母无钱购买。我出钱将房买下给父母住,父母当时给我写了一份遗嘱。遗嘱全文如下:某某年住房改革,公家拟将公房出售住户,当时我无钱购买,儿女们因有房住,也不愿购买,当时问小儿子某某可愿将房买下给父母住,小儿子某某同意买下,给父母住,直到父母过世才收回该房。特此为证。
母亲的盖章 父亲名 年月日
现在父母都已过世,我可以将住房过户到我名下吗?
此份遗嘱有效吗?
夫妻其中一方去世,身前有遗嘱将房屋给妻子但是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其中一方去世,身前有遗嘱将房屋给妻子但是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如何办理过户或买卖?
丈夫婚前购买一套商品房,签合同是以丈夫名义,因此办房产证也只能写丈夫名字,现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进行约定,约定为共同共有,没有经过公证,改书面约定是否有效?
律师,您好,现有下述问题需要咨询: 我母亲的父亲刚刚去世(母亲早就去世了),在他去世前以他父亲的名义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房款在四年前是我母亲全额交付的,当时老人就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写明该处房产归我母亲所有,并且我母亲的所有兄弟姐妹(共四个)也都在遗嘱上的见证人处签了字,但该份遗嘱并未公证,现在老人
家在农村,现家有老人,本人去年在原有祖宅的基础上加盖的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现是否可以写一协议,邀约亲朋好友来证明房屋产权归本人所有,并且进行公证,公证后,若老人以后有任何关于祖宅的遗嘱是否还有效
自愿弃产决定书 我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名下拥有坐落于广州市……5号房屋一间。因母亲自感年纪老迈,为避免儿女日后对以上房产发生纠纷,决意在头脑清晰之时在儿女面前立下口头遗嘱,遗嘱内容共4项如下: 1、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5号,宅基地证号:稻海新字第NO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由儿子〔儿子
遗嘱上只有房子户型,有继承人名字,遗嘱是本人写的,但是没有签字,只有盖章,是否有效。。。。
遗嘱上只有房子户型,有继承人名字,遗嘱是本人写的,但是没有签字,只有盖章,是否有效。。。。
甲方***将**小区**楼售给乙方**乙方**在**日将房款交齐总金额.....甲方负责办理过户乙方负责费用 此协议交款生效并代表正式收据并起发律做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房子有房产证,甲方转让给乙方,因乙方并非本地户口,所以双方只签了一份协议,也没到公证处公证,此协议是否有效? 顺便问一下,在异地购买商品房,却不迁移户籍,以后会有些什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