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男方与女方性格不合,已经闹到了无法收拾的局面,男方和女方有一孩子。男方和女方协商孩子归女方,每月给抚养费还有后期的大学费用。主要问题是房屋,两人结婚住的房子为男方家里的拆迁安置房,在父母名下,双方家长约定谈判,女方要求男方父母将此房赠与孩子,因为女方无房子。但男方家长不同意,请问该如何处理?才能
因为男方与女方性格不合,已经闹到了无法收拾的局面,男方和女方有一孩子。男方和女方协商孩子归女方,每月给抚养费还有后期的大学费用。主要问题是房屋,两人结婚住的房子为男方家里的拆迁安置房,在父母名下,双方家长约定谈判,女方要求男方父母将此房赠与孩子,因为女方无房子。但男方家长不同意,请问该如何处理?才能
夫妻双方离婚后男方一直住在这边不走,说女方的 房子是他建的,但是那套房子是双方还没离婚前建的,离婚后双方协议没有共同财产,他离婚后住着是没关系但是一天到晚吵到我的正常生活,男方户籍是厦门的女方是龙海的,房屋产权是女方父亲,我现在想通过法律让他离开要怎么处理,谢谢!
女方是过错方,被男方抓到与男人通奸,事隔一年女方提出离婚,拿了男方30万但是没有写收据,提出离婚可是还没有签字,女方又要向男方所求30万,男方不给,女方就找人把男方的家里给砸了,而且两个孩子女方一个都不要,请问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
续上,女方要挟男方不出钱就找人打断他的腿,婚也不离了,请问如果事情属实,女方该承担怎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女方是过错方,被男方抓到与男人通奸,事隔一年女方提出离婚,拿了男方30万但是没有写收据,提出离婚可是还没有签字,女方又要向男方所求30万,男方不给,女方就找人把男方的家里给砸了,而且两个孩子女方一个都不
本人与2012.1.3以民俗方式结婚 因女方经常白天不在家,时常夜不归宿 多次吵架,女方曾提出离婚,经劝解 女方稍微好些,后女方离家出走几日 又以外出打工为由,联系不上对方 女方不尊重生活,不尊重对方。 依照法律我有权要回彩礼,起诉,法院要是传票找不到对方,女方躲避,以公告方式,女方也不出庭,法院按缺席判
我朋友和她老公离婚了 她老公有外遇 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不同意 叫女方哪抚养费 不那就不理 女方同意了 每月200元扶养费 现在女方不同意那这个抚养费 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