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0年我们村村委会在经过村民俩委会开会商讨后出售了村委会所属的约50方地畔杨树。砍伐、运送由购买人全部负责。当时并未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此行为村委会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
购买人并未办理任何手续即将木材运出林区。现被有关单位追究责任,村委就此行为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
我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山主自己都不知道他家的山被列为国家保护区好像是建什么生态公园)砍了树,我爸有采伐许可证,但此山不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而且砍了多少我也不清楚,现在砍树的事给县长发现了,被砍的树全部没收了,要我爸交罚款18000,好像还说坐牢什么的,我想问的是山主有没有责任?那回过头来他还要我爸
我们家持有林权证,现有甲某20多年前曾经住在我们家山林,称其大哥曾经在其房屋附近种下林木,数量不清,现甲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又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林木存在纠纷,未征得山林管理者的统一下,私自伐木12株,合计约7立方米,请问甲某是否构成犯罪??、、
我们家持有林权证,现有甲某20多年前曾经住在我们家山林,称其大哥曾经在其房屋附近种下林木,数量不清,现甲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又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林木存在纠纷,未征得山林管理者的统一下,私自伐木12株,合计约7立方米,请问甲某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