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国国籍很久了,但是中国身份证还留着呢,并且开了几个公司,最近又新开了一家,都是用的中国身份证。会有什么影响,会出什么问题吗
老板是约旦人,他的公司没有在中国注册过,目前在上海借用一间他朋友的办公室办公,我为他工作一年半了,没有给我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现在他以经济危机为理由,想解雇我。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他补全社保保险金额,支付经济补偿吗? 注: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有邮件证明我是从哪天开始为他工作的,以及我
前几天公司向我要几份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没给,后来询问说要用我身份证注册公司,请问如果被注册了公司要怎么查询和撤销呢?
我们公司为了省房租,用我的身份证又注册的一个新公司,想知道对我有什么损失? 我是公司的员工,如果我离开这家公司, 我以后自己注册公司呢?有什么影响?
亲戚用我和老公的身份证注册了两家公司 老公法人我股东 但是我们本人从来没过去签过字 应该没有贷款吧 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 这样对他有什么好处??
我把我的身份证件(彩色的)的正面和反面发给了一家公司,他们不会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来做坏事
我把我的身份证件(彩色的)的正面和反面发给了一家公司,他们不会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来做坏事
我是一个在国外有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公民,在国内买了房子,马上可以拿房产证了。 拿完房产证后,我准备加入外国国籍,加入外国国籍后,房子仍然属于我的财产吗?房产证仍然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