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将车停在规定不能停车的路段(靠右停车),乙方醉酒后驾摩托(属于无证驾驶)撞上甲方的车,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这种情况的是怎么样划分事故责任?
今天下午在标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临时停车了(停车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禁停标志),人没有下车,当时遇到巡警并没有让我驶离。后来巡警再次路过的时候,直接扣了我的驾驶证跟行驶证,说要罚款50元,请问这样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
2月中旬出的事儿,对方全责,我方电动三轮车损坏严重,今天交警队让做车损鉴定,已经鉴定,我方还未签字,有几个问题我不是很明了,咨询下各位律师: 1,关于车辆赔偿,三轮车损坏严重,我们不想要了,但鉴定的人说,修修还能用,我们能不能要求不要这辆事故车,要对方赔新的? 2,关于停车收费,事故停车场是收费的,但从
我想问下,在自己店门口,客人车临时停在了自己店门口的人行道上(大概3,5分钟吧)影响了后面来的人的汽车通行,有几次人家过来和我叫让。说我不因该让客人把车停在这里影响通行,我说有时候我知道看见了,一般会建议人家把车停好,但是我没有义务和权利让别人一定这样做,这个问题已经和往这边通行的人吵了几次了。这个问
一辆三轮车停在公路上,是晚上,那个路段也没有路灯,三轮车也没看后车灯就停在那边,我爸爸骑摩托车快到事故地段的时间,对面开来一辆小轿车,照的有点看不见,就不小心给撞上了前面的三轮车(我们那边是两车道的),脚断了,这个责任该由谁承担,需要承担一些什么责任?
我在停车场停车,工作人员收取了费用,但是交警却给我贴了条子。去交警队反应,却说那里不是停车场的范围,但是在现场能看到停车场的牌子,看不到分界线。请问我应该找谁?怎么解决?谢谢
小区物业随意规划小区内绿化带的位置为停车位,让业主每月交100,但只有175个车位,而小区实际车辆接近800,根据物权法和青岛停车收费服务指导书,我们业主觉得小区内公用建筑面积属于业主的,业主可以自觉自由停车,除非小区有独立的停车场给我们使用,我们才能缴费,但是对于停车场的概念和法律一些术语不是太懂,请教律
我家有个大点的货车,停在小区一年了,但是都放在最里面,不影响交通,前几天晚上车门被打开了但是没丢东西,就给物业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情况,让他们注意,没过两天物业就在车上贴了条还让缴费,一天十块钱,说是怕把路面压坏了,不教就不让停,请问这钱该教吗?谢谢
我们小区是先有住户,后来有了保安,再后来开始收费,小区是有个停车收费的牌子,可是我是买的房子包括公摊面积了,为来了收费公司就收费呢,讲问它收费的合法性在哪?我小区保安最快两三个就大换血,时间最长也就一年上下,他们来了一批人与住户打一气,然后负责出来讲我把打架的开了。实际这家收费有很多收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