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五户联保,自己家人两户,还有其中三个是同村的名字,但是这三个贷款下来的钱是另外一个人拿去用的,因为那个人和信用社主任很熟悉,因为这样我们才能贷款下来,当时那个人只写着保证书,就是保证这三个人的贷款由他来还,现在到了还款期,主任催我们还款,说另外那三个的贷款已经还上了,差我们两个的还没还!我现在
我的父亲07年 与其余4人参加的五户联保,每户的贷款额度2万元,近几年也都相安无事,但是在2011年10月份,法院传来传票,信用社要我父亲偿还其余4人的贷款,其余4人因有的托关系,有的有势力,用各种理由说不在本地,信用社便将4人的贷款算在我父亲的头上,金额约为20万..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
五户联保给贷款人,贷款人逃跑了,银行有权利拿走五户的家庭财产吗?
贷款人携款不知所终,五户已经替代款人偿还了1年的利息,近期银行又来催出偿还利息,一家6万,利息为7000左右。没有能力再去偿还,请问银行有权利收走五户的家庭财产吗?期间没有任何证明收据,证明这个钱给了贷款人。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是农村的,想贷款买种子化肥,我们找了当地先贷员,先贷员领我们在当地的农行贷款,到农行办理手续时,农行工作人员说我的手续不行,说我不是老用户,只能做担保人,我们村的先贷员说你做担保人,钱下来了你与那几家平分,顺其自然的我就做了担保人,就签了字,我以为那几家能给我分钱,结果我一分钱也没有,我现在不想
前年,我哥和他的朋友做生意,用我和老公以及他那些朋友的身份证贷款,可是现在生意垮了,他和朋友各做各的,去年,信用社说贷款到期了,要么还款,要么续贷,过办理了需带手续,今年是否还会要求续贷,我想终止贷款,要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