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二婚,与前妻有一女儿,现小孩与前妻在另一城市生活,其前妻已再婚。老公按离婚协议,每月支付小孩1500元的生活费。现在我已经怀孕。咨询:
1、离婚协议没有写清楚小孩生活费的支付期限,请问一般需要支付到小孩几岁?
2、如老公意外身故,我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小孩的生活费?
老公有一婚前房产,如我将房产出售,他与前妻的小孩是否有继承权?如有继承权,继承后我是否要支付小孩的生活费?
3、如我意外身故,我的婚前财产,他与前妻的小孩是否有继承权?
如我老公前妻意外身故,小孩是由继父抚养?由外祖父母抚养(有房租收入)?还是由我老公抚养?
夫妻一方低价处理其婚前的股份(还包括房产、车辆等其他可增值的财产),其婚前的股份价值100万,婚后已增值至150万,其要以120万出售或赠与他人。夫妻另一方是否可以反对其处置(法律依据)?如何维护其权利(法律依据)?
今年我打算结婚,虽然婚姻就应该信任但是现在的社会让我无法大度,所以为了少麻烦还是做个婚前的公正,我现在自己单位有套房子,虽然还没盖好但是我自己已经独立的付了50%的款,还有我父母手上的几处房产要赠与我,我认为婚前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我应该怎样处理最为恰当????如果要公正必须去公正处吗,一方能
今年我打算结婚,虽然婚姻就应该信任但是现在的社会让我无法大度,所以为了少麻烦还是做个婚前的公正,我现在自己单位有套房子,虽然还没盖好但是我自己已经独立的付了50%的款,还有我父母手上的几处房产要赠与我,我认为婚前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我应该怎样处理最为恰当????如果要公正必须去公正处吗,一方公
夫妻一方去世,去世人的父母如何继承其婚前财产,要说明的是其2001年1月结婚,2007年3月去世,现
夫妻一方去世,去世人的父母如何继承其婚前财产,要说明的是其2001年1月结婚,2007年3月去世,现在去世人的单位为其补发1996年前的房补,96年以后所缴住房公积金其妻以全部提走,咨询一下其父母是否可以继承这笔钱
1.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在男方个人名下,结婚后,想把此房产由男方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如何办理? 2. 是不是一定要等到贷款全部还清,才能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增加产权人(即房产证加名字)? 3. 房贷一次性还清比较困难,是否可以去做公证,认定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办理了公证,以后有没有被推翻可能(
婚前取得房产证的一方按揭商品房婚后按揭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原一方的婚前财产?
以一方名义婚前按揭购房,付完按揭房款一半,接下来仍以这一方单独所有名义依法领取房产权证,后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证,并以夫妻共同收入继续偿还公积金按揭贷款部分,请问:一、该房产权属谁?二、夫妻共同收入继续偿还公积金按揭贷款部分房产是否有相关法律可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另一方是否能依法享有部分产权?
婚前是男方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是男方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是否享有一半的权利。
如果我婚前付了首期,婚后也是由我还贷款,那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我婚前付了首期,婚后也是由我还贷款,那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