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转业军人(属于志愿兵),1978年2月入伍,1991年转业到地方粮食局工作,1994年调入交通局工作,工作期间单位一直以临时工对待,而且一直以来没有交纳养老保险,以前曾多次与单位交涉,但单位却从没有给出合理的说法。父亲现在已经内退,想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部队十二年现在退伍了,个人上缴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最短要交十五年吗?假如说我现在再交三年可以不?部队十二年是否算缴费年限?我们是02年来的,如果现在上缴是否可以?再说工作在海拔4000-4500米的一年增加三个月的工龄,这累积起来的年限能算工龄不?同时是否也能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
我是来京务工人员,在老家上了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到京上班后北京不予承认,单位重新给我上了养老保险。现在二个地方都在交,是否到时能拿到二份养老保险金?谢谢!
我的公司现在还没有员工,可是劳动检查部门要求我们必须上保险,非则要罚款,这怎么感觉是霸王条款,法律政策上是否有有关的解释
我是一名县卫生局统招的合同制护士,现在在一家乡镇医院工作了10年了,我现在准备辞职,可医院只给我买了最近三年的养老保险,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我补买养老保险?或者我可以根据哪些法律规定来保护我的权利,提出相应的要求
我系广西南宁人,家人昨天转告我说,现在农村有新养老保险政策了,一次性缴50000元(1年前听说缴42000元)后,老年人上了60岁以后每月可以领1200元,过了60岁的也可以补办,交钱办理后第二个月就可以领钱了即1200元/月。我觉得这个养老保险的确实惠,但是不了解具体情况,是不是国家现在搞的惠民政策?否则的话就是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