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子,在他们生前,我妈兄妹五人中,我妈老大,家里老人的事多数都让我妈管,去世却没留遗嘱,我家为了亲戚和睦让步不要房子,只是分房子钱,谁住谁付房钱,并协调另外几人由其中一家住并付出房子全款,并扣去他自己所应得的一份房钱,就是房子款平分。结果,协调不成,他们都觉得自己吃亏,把责任全推到我家头上,说我家诚心想自己住,成天来搅和的我家无法正常生活。后来,我家没办法,用比原来商定价更高的价格买下房子,并把钱分给他们。可是,开始好了一段时间,不久就还是都不满足,都想要房子居住权,协议签过几次,都没成,总有人不签。但是,在赡养老人方面,在老人重病期间,外婆几乎都是我妈一个人在照顾,外公则是我妈为主,我的大舅和小姨也帮忙了不少,三舅在外公前面过世了并留有一个孩子,无母,二舅一家几十年来年年打打闹闹惹老人生气,患病期间也不照顾,只是在老人死前守了俩天,等着遗嘱。现在是死不讲理,非要大家一起出钱竞价,谁钱多谁的房子居住权,老人生病时一点钱都不拿,总找理由。现在闹的是天翻地覆,现在实在不行要去法院,我家还能得到房子吗。这事法院会怎么判啊?(房子在老人都去世后,我家费了好大劲重新装修过了一次)
我兄妹六人,姐姐和三哥先于父母去逝,姐夫没有再婚,姐姐有三个女儿,都已结婚。三哥有一女儿已跟随母亲,其母亲并已再婚。但他们都没有赡 养过我父母。我父母现已过世,留有一处房产约60万,他们是否有继承权,如有继承权应怎么样分配财产。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简称北边)是平房土地使用证面积为94平方,房屋产权证面积为48平方,户主是我爷爷!我家一直住这边。 另外还有一处房子(简称南边)也是平房,土地使用证为76平方,房屋产权证为35平方,户主也是我爷爷。我四叔一直和我爷爷奶奶住在那边。 我爷爷共有6个子女,从上到下我叫:大姑 二姑 大爷 我爸 三叔
我母亲去世已经7 年 房产名字是她的现在我父亲和我弟弟 想把房子给我 但是我姥姥老爷去世在我母亲后边他们还可以继承吗我小姨有继承权吗?继承占多少比例?
我是再婚的,现在丈夫有套产权房,丈夫是丧偶的。房子是94年10 月买下的,由公房转为产权房的。丈夫有两个儿子,大的是70年生的,小的是78年生的。丈夫前妻是04年死亡的。但是两个儿子户口在里面。房产证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 1,我想问,丈夫两个儿子是否有产权份额吗?比例是多少?是丈夫百年之后有份,还是现在就有份?2,
父亲93年离婚,我由父亲抚养.97年父亲再婚,98年继母生下了弟弟.2005年左右和2007年左右买了两套房.2011年父亲去世,父亲婚前的平房拆迁分了楼房,现在的问题是,他们97年结婚,那时候的婚姻法是结婚满8年自动转成夫妻共同财产,我知道2001年修改了婚姻法,改完之后是婚前财产就是属于自己,除非去公证.97年到2001年不到8年,所以平
甲方土地原先是农村耕地,乙方想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乙方通过相关程序将甲方这块耕地办理成了商业建设用地,租期为10年,办理的商业建设用地的手续在乙方手里。起初乙方要求在土地上临时建房以便居住,甲方不同意,于是乙方答应租期满了就走人,房屋归甲方,于是甲方就同意乙方的建房行为。在这10年租期内,甲方违反规定没有
父母过世,子女四人,父母过世后姐妹同意把房子过户给了弟弟,房是公房,未房改,当时在房产局写的同意过户给弟弟,就这样过户成功,未在公证处作放弃遗产的公正.现在房子拆迁,拆迁款在弟弟名下,请问姐妹还有没有房拆迁款的继承权?
尊敬的律师:我有个关于房子的问题要咨询一下,因乡下有一新造的两层楼房,是兄弟两共同出资建造的,但土地证上是弟弟的名字,我是他嫂,我想写一份房屋的出资,使用和收益的协议书,怕以后会有房产的纠纷,我该怎么写这份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