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关于爷爷遗留下的房屋问题,想请教下各位律师,请指点指点。。 先说一下具体情况: 爷爷已经去世,是农村户口。他有两个儿子,两个都健在。大儿子是爷爷与前妻所生,很年轻时就离开了本村,户口也迁往了外地。小儿子是后妻所生,一直住在家里,户口也在本村。现在爷爷的后妻,也就是奶奶还健在。 爷爷留下了4间房屋,但没有遗嘱说明这些房子给谁,现在房屋证上还是写爷爷的名字。大儿子长期在外,而且户口不在本地,村里的人都认为4间房屋是属于小儿子的。但大儿子退休回来,想向小儿子要2间房子,大儿子认为这是爷爷的房屋,他理应得到一份。 大儿子有一个女儿,已经嫁人,小儿子有三个子女,未婚。 问题: 1.大儿子户口还在外,他有没有权利得到2间房子? 2.小儿子的子女,作为爷爷的子孙,有没有权利分享这些房屋。如果有,是怎样分? 3.奶奶又是怎样分?
父母跟我住在一起,是农村平房,这个院子是我的,我还有一个哥哥,有另外一个院子,现在我想和父母把户口本分成两户,但是户口本上都要有住所,相当于一个院子有两个户口本,分成我几间,父母几间,我应该怎样办才能证明父母户口本上的房子也是我的?为了以后拆迁不牵扯到哥哥再来分父母户口本上的那部分房产? 农村的房子没
我的一个阿姨(母亲的亲姐姐)要买房子,如果我出钱买下来,能否通过赠与过户给我? 因为阿姨经济比较困难,但是是拆迁房屋补偿的房子必须买的时候写她的名字。能否买下之后立刻通过赠予过户给我?阿姨夫妻俩没有子女。没有法定的继承人和赡养人。但是我也不是法定的受赠予人,有没有别的办法能受赠,而不是通过立遗嘱将来
我的一个朋友,老公死了有三年了,父母在堂,这三年小孩一直跟母亲生活,婆家没有人管;按照农村的习惯,有二间房屋是属于死者的,现在死者已不在,他的孩子是否有权要回那二间房屋,另外孩子的爷爷奶奶是否有义务抚养孩子呢?盼解答!
由于雨下的很大,导致我家外墙空调室外机处积水渗透到楼下的住户家中,楼下被泡程度远远大于我家。现在楼下邻居认为是我私人地方积水造成的问题,该起诉我家。我认为是开发商建造墙体和下水道不合理造成,请问这个问题怎么划分责任,怎么走法律程序。
农户A和农户B家房屋门前有一条村基础路,路的对面各自有一块空地(注:农户A和农户B之间原本有条两到三米宽的巷子,后来农户B建了房子后占用了一部分),路对面的空地在祖辈那个时候就明确了各自的使用范围和界线,为此,农户B还在空地间种了一排树,现在当农户B建了房私自占用了一部分巷子之后,原来他们种的树就感觉向内
一般西北地区房屋内都有暖气,暖气安装或修改位置以后多必须试水和试压,如果装饰公司负责改装暖气试水后,自己装饰的住户的暖气不漏水,而楼上有的住户暖气漏水,从而破坏了已经装饰好的屋内地板与墙体,责任是划归楼上住户修改暖气的人,还是物业,本方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赔偿?
我爷爷有四个儿子,其中我父亲是第三子.爷爷与1980年左右去世.奶奶去世的比爷爷还早..爷爷留有房子一座,同时留有分书将房子分给了四个儿子,分书是1979年写的.当时分书每家都有一份而且请了四个人做证,但由于时间太长做证的四个人目前只有两个还活着.爷爷的大子和二子也就是我的大伯父和二伯父在爷爷去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