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50左右,我家夫人在南翔镇解放路与沪宜公路十字路口骑电动车与横串过人行道的轿车相撞。请问责任怎样认定。谢谢!
电动车在人行道上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重伤 划分我是主要责任。 我该怎样赔偿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在人行道上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重伤 划分我是主要责任。 我该怎样赔偿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骑自行车的只有八岁。 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电动车载人拐弯时与同向行驶的机动车追尾,造成电动车后座所载人员死亡,电动车驾驶人重伤,责任怎样划分?交警判定机动车超速,无刹车痕迹。
经过: 电动三轮车左转弯(这个路口是丁字路口,也是舒城县中学学校的要道口),轿车迎面过来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直接是副驾驶位置撞倒电脑三轮车中间座椅位置,导致三轮车人抢救无效身亡,据鉴定:轿车为53/56码(标识限速40码),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三轮车鉴定为机动车有依据吗?)现在交警大队认定为同等责任,有谁
机动车正常右转,与后面驶来电瓶车相撞,机动车已驶出非机动车道,责任如何划分
机动车正常右转,与后面驶来电瓶车相撞,机动车已驶出非机动车道,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