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在网上查到本人信用卡挂号信XN49319888231已到郧西并已被本人签收。可我却不知情。{到底是谁签收的} 12号经过邮局的时候顺路进去问了下,投递站的工作人员问是什么信,我说是信用卡挂号信,显示的是昨天被我本人已签收,对方找都没找就说被银行拿去了,我就去了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说没有去拿。 我又返回问里面的人"你们谁是负责人?我的挂号信到底是谁签收的?为什么网上显示是我本人已签收” 里面没有人正面回答我。在我身后的淤小虎接话说“你歇火歇火{谐音}个鸡娃子,我非常吃惊于对方的态度,回应“你怎么说话的,会不会说话,信不信我投诉你”对方说“操,你投诉投诉去,老子还怕你投诉了”接着挥拳超我冲了过来。 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没想到对方不但态度恶劣而且还动手打人,对方身高体型远大于我,当时第一反应只有是还击以免自己被伤害,我利用一个地利优势把对方摔倒在地按着他并对他说“我今天不是来打架的也不想和你打,我要找你们领导”{假如此时我要打他很容易,但是我忍让了}对方还在不停的辱骂。这个时候被众多人强力拉开,他起来后还一只手把我拽着,{很多人拉着他,这个时候打他也很轻松,而我第二次克制没有动手} 这个时候对方突然又一拳打了过来,第二次我被迫又和他扭打在一起,最后他把我逼到文件柜边,并在我脸上狠抓了两下。我再次忍耐着性子,和他分开,并指着监控对他说“一切都有录像,我就不行你有这么牛逼” 我不想和他这种人继续纠缠就想快点走,便走边打11185投诉电话。他也打电话听着是在叫人。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对方突然冲了过来恶狠狠忉着我的脸的说“你个小瘪三,你给老子记好,老子姓淤,老子今天要你命” 过程中他连续叨着我的脸,有两下叨进我的眼睛,{后来去医院的时候双眼内都有淤血}我忍无可忍气愤到极点在不还手可能又要受更大的伤了,于是我就还击了他一拳,{在之前撕扯中摩托车钥匙掉落到地上我拾起来后就拿在手里准备走的,并没有刻意要拿钥匙伤他}手里握的有钥匙戳伤了他,当时又打在一起。 再次分开后,我继续打投诉电话,并报了110.接警的说让我在院内等着他们马上到,对方还在谩骂和恐吓,我不敢停留,摩托车都没有要,担心他叫的人会围住我。我出来到旁边的旅店等了会还没见警车来,我就去医院做处理伤势了。 第二天去了城关派出所做了口供,所里也把当天的事发监控也都拿到。并让我也去做个法医鉴定。由于我的是面部被抓伤,头部被打,不是太严重,有好多事要做。所以打了两天防感染和消炎针买了些外用内服的药就没当回事没有去做鉴定。 4月24号民警打电话让我做的法医鉴定送去,我25号上午去做的鉴定,鉴定为轻微伤。下午民警打电话让我送去,到后民警就让我签拘留证,当天下午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刑事拘留,在里面失去一切自由,与外界无法联系,无法申诉,剃成光头,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委屈。而且这期间我与客户正洽谈着一单生意,意向合同已经签订了。由于这个事情给耽搁,最终没有搞定。 我的家人也不知道打架详细情况,我也没有告诉他们打架的事情。他们知道我被关看守所了,特着急,就想把我快点救出来。公安机关说必须要得到对方的同意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处于完全被动不平等的状态,以此为要挟对方居然开出索要50万的赔偿,最后在家人诚恳多次的请求下对方任然索要11万。第一次找我签协议的时候我感到愤怒没有同意。寄希望等法院还我一个公道,代价是我还要在看守所关押大概6个月才会有结果。 家人找我谈话,说我妈因为此事高血压犯了,很严重已经卧床不起了。所以在那种失去自由被动的条件下我只有签了那份委屈不平等协议,并已支付对方11万。目前搞的我四处举债,家破人亡的。 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对我做出拘留并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没有同意批捕,后经过赔偿后得到取保。而对方只是受到一张行政处罚书拘留7天。罚款200的处罚。
参与案件的有五名人员,现已捉回三个,甲是累犯,但他不是主犯,而且他家人还动员另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请问这样他还能判多久?甲现已进看守所,问是不是涉嫌犯案人员已逮捕过半,是不是就能结案?
参与案件的有五名人员,现已捉回三个,甲是累犯,但他不是主犯,而且他家人还动员另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请问这样他还能判多久?甲现已进看守所,问是不是涉嫌犯案人员已逮捕过半,是不是就能结案?
故意伤害罪临时伤检是不低于轻伤,正式伤检未出嫌疑人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故意伤害罪临时伤检是不低于轻伤,正式伤检未出嫌疑人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你好,去年我哥12月份做生意时,有一帮小混混过来闹事要保护费,把我哥的烧烤店的桌子都掀了起来,之后他们就打我哥,我哥为了自慰就伤了两个人,后来我哥害怕就跑了.现在我哥被捉了.现在我们也找对方出来调解,对方也同意了赔偿.但对方有一个人在派出所有案低,不能出来到派出所签字,就写了委托书,派出所看了就说写委托书不行.一定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赔偿金额 对方要求我们赔偿他们:误工费:2000元,医疗费1400,营养费.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一起是7780元,最后是精神损失费30000元。我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根本承受不起。如果经过法律来讲,我们赔偿得到那么多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