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原来一家国有企业担任业务员,同时担任货款回收任务。我将客户的货款4万元收了,未能将货款汇入到公司账户。之后,该企业被另外一家公司兼并了,公司一直未能与我对账,同时公司也该我们的费用。一年之后,兼并的公司才与我对账,我将4万元钱交给对方。这算不算是挪用公款?谢谢!
算不算职务侵占呢?谢谢!
请问在公家账户上挂有我个人的钱,我个人将这些钱取出,算是挪用公款吗?
在我取出钱的前半年,我曾上交上级财务内部支票20多万(是我帮别人上交的),财务主管将这些钱挂到我所在单位(下一级单位)的账户上,并以经费的名义拨下来,我便将我的一部分取出归还别人了,这算是挪用公款吗? 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取出的钱不是给单位的拨款,而是我个人先前存上的钱,只是被财务主管放在公款账户上,
公司为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总经理授意财务部门把32万元职工工资补贴款(关联公司以代理费名义支付的)存入公司以外人员的私人帐号,并自己保存存折,同时还存放着职工福利超市卡5万元左右;直至2011年8月他把以上2笔款归还财务。同时写了张“送给某某某等多少超市卡及用了多少万”的字条给财务,归还时存折上已经没有32万
我玩的某游戏开展了一个选秀活动,规则是上传两张图片,一张游戏里形象,一张是自己的真人照,两者对比挂在网上给其他人投票,活动规则里说了‘发现恶意刷票,取消资格’。我并没有利用软件之类的东西恶意刷票,每一票都是自己投出来的,好不容易投到了比较多的票数,但是今天发现自己的资格被取消,官网上还贴出了恶意刷票
给台州的某人供货,刚开始小额的给过几次款,后来一直欠着,说到过年一起给,结果过了年,他店搬空了,也不联系我,欠了几万的货款。我们没有合同,发货都是通过快递的,底单我都留着,快递也可以证明我发的是什么货物。我有他女朋友的身份证号码,没有他的,他女朋友是一起跟他做生意的。这种情况下,是诈骗还是经济纠纷呢
我的牙咬合不齐,去口腔诊所看,大夫说只要将四颗牙磨了,做成咬合吻合的假牙就可以。而且自信满满的说他们诊所完全能治,我就将四颗牙都做了。现在做完以后发现一点效果没有。我想问下,这种情况算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诈骗?作为受害者我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金额很小,但对我以后的生活有影响啊,毕竟牙已经不能再长了)
请问我公司2009年注册资本金1亿元,2010年经股东会协议通过,将原股东出资的1亿元资本金,调整为6000万元,其余4000万元作为股东借入资金。请问,这算抽逃资金吗?